博文吧 > 规章制度 > 规定
导航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范本

来源:博文吧 2.32W 次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保证安全性评价能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安全生产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所有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基层发电、煤矿企业(以下统称各企业)。

第三条 各企业在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中,应认真做好安全性评价的宣传和动员工作,提高对安全性评价的认识,鼓励员工发现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使安全性评价工作通过员工的自觉行动深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之中。

第四条 各企业应注意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与方法,将安全性评价与建立华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质量标准化、技术监督、可靠性管理、反事故措施、危险点辩识、现场作业程序标准化等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相融合。

第五条 安全性评价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各企业建立安全性评价的自查和整改考核、专家建议的反馈、定期通报、内部交流、动态跟踪、评估分析等机制,使安全性评价工作贯穿到整个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之中。

第六条 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坚持“贵在真实,重在整改”,实行评价结果不与奖金挂钩、不与评比挂钩、不与领导班子业绩挂钩的“三不挂钩”原则,评价结果不作为对被评价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以保证评价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

第二章 内容和要求

第七条 安全性评价的对象是基层发电企业、基层煤矿企业。

第八条 安全性评价应包括生产设备评价、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评价、安全生产管理评价三个方面。 安全性评价内容应覆盖安全生产有关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并随生产发展、技术进步和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和更新。

第九条 安全性评价查评标准包含查评项目、查评方法、查评依据。

第十条 各企业在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时,应结合本企业实际将查评标准没有涉及到的生产设备、生产管理范围等及时纳入,制定相应的查评标准;而对于查评标准所列项目没有对应评价对象的内容可予以剔除。

第十一条 安全性评价分为企业自查、专家查评和复查评估三种形式。

第十二条 安全性评价工作实行闭环动态管理,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在一个评价周期内,基层企业应进行企业自查一次及专家查评一次。 各企业应合理安排,一般情况下保证每二年进行一次企业自查或专家查评。

第十三条 每一次的企业自查、专家查评、复查评估工作均应形成评价报告书。评价报告书应包括评价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整改建议及需要列入下一轮评价工作的内容等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分析,根据危害程度对发现问题进行评估和分类,发现问题分为一般问题和重大问题。一般问题,是指危害程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设备缺陷及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的问题。重大问题,是指危害程度较大,需经过技术改造方能排除的设备隐患及可能直接影响生产安全的管理问题。

第十五条 企业自查、专家查评后的整改计划应落实整改项目、完成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复查人。

第十六条 被评价企业在专家查评后一个月内应将评价报告书、整改计划书一起报上级公司。

第十七条 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分为火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风电等三类。

第十八条 煤矿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分为井工矿、露天矿二类。煤矿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必须以国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基础,并涵盖其全部内容。

第十九条 企业自查和专家查评要严格按查评依据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危险因素尚未消除或尚未彻底消除,都应按标准扣分。

第二十条 各企业可结合生产设备状况和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各专业、各种层次的安全性评价。

第三章 评价程序

第二十一条 安全性评价工作以企业自查形式及整改为一个阶段,或以专家查评形式及整改为一个阶段。

第二十二条 企业自查形式是各基层企业按照查评标准组织本企业内部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的评价。生产设备部分以生产技术部门为主组织查评,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部分以安全监督部门为主组织查评。

第二十三条 专家查评形式是在企业自查及整改阶段的基础上,由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的查评。按专业分工,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和查评标准进行核实性查评,最终形成专家查评的专业报告。专家查评形式的组织、程序及要求与企业自查形

式相同。

第二十四条 复查评估形式是在专家查评及整改阶段后,由集团公司组织的核查评估工作。核查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对基层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 开展情况,企业自查、专家查评的查评项目及重大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企业自查、专家查评的评价报告书进行评估。

第二十五条 基层企业在企业自查、专家查评后,应组织有关部门,按评价报告书提出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制定和下发安全性评价查评问题的整改计划。

第二十六条 基层企业在企业自查及整改阶段完成后,向上级公司申请专家查评,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在组织专家查评形成评价报告书后,向集团公司备案,并负责监督整改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在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专家查评评价报告书备案后,选择性组织对基层企业进行复查评估。

第四章 专 家

第二十八条 安全性评价专家组成员以系统内的在(退)职专家为主,也可聘请公司系统外的专家。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建立安全性评价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专家库成员。

#管理 #安全性 #集团公司 #范本 #华能
相关内容
热门图文
最近更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