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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装修合同模板集合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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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装修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装修合同模板集合8篇

装修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装修合同 篇2

装饰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苏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制定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苏州市室内装饰工程合同

甲方(委托人):乙方(被委托人):

一、 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天。因天气变化造成施工难度,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保修期:月。保修期:月。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由乙方开具工程保修单。

3、在工程保修期内,如甲方人为造成损坏,要求乙方维修,甲方应全额付给乙方材料费及人工维修费。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 元。

合同生效时,甲方支付总造价的 20 %,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水电施工完,瓦工材料进场施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35 %,瓦工结束,木工材料进场施工之前,支付总价款的40 %,余款:5%,于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正式收据。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报价单中注明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计量标准相符,经由甲方签字认可后再行使用。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甲、乙双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⑴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⑵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⑶ 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⑷ 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⑸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⑹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支付赶工费,待

签订工期变更协议、确定赶工费后再行赶工。

⑺ 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

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甲方代表与乙方代表接触。

2、乙方

⑴ 组织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⑵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⑶ 乙方委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

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签订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所引起增减费用,可在工程第三批付款时,一并结清。如需减项不可超过总价的5%。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工程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以施工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合格标准依据。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3、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阻止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4、工程竣工结算,乙方应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⑴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

方引起的其他原因等,除工程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1‰。

⑵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⑶ 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⑷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⑸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物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2、乙方责任

⑴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⑵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1‰支付违约金。

⑶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失,应视情况予以赔偿。

⑷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上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

上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议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

1除甲方不能按时付款外,乙方不得停工。

2乙方施工期间,水电费由甲方自理。

3严格按照报价表中所列项目施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年 月 日年 月日

装修合同 篇3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使用面积:

二、价格

清包工费:_____________元。

其中包括水电工、木工、泥工、油漆工、垃圾清运费、材料搬运费等。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_______元;

2、隐蔽工程完成,付_____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_____________元;

3、泥工完成,付____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_______元;

5、保修金元,从竣工之日起____月后支付。

四、施工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图纸整套,共___张,并负责交底工作(见附件一);

2、图纸中没有注明的地方,乙方在施工前须画草图或商量让甲方认可;

3、施工项目内容(见附件二)的每一主要工序(隐蔽工程、结构工程、木工、泥工、油漆工等)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4、施工质量将按照《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DB31/T30-1999)》(见附件三)中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五、材料

1、乙方应提前8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7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甲方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成品的保护工作;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偷窃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工期为天。因甲方因素工期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工期拖延,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为工地现场负责人,为替补负责人;

6、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若引起火灾,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4、工人着装必须干净整洁;

5、乙方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若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

十二、维修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三年内无偿维修,隐蔽工程五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施工项目内容及工艺清单;

3.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地方标准(DB31/T30–1999)。

十四、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应先协商;

2、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加条款

1、

2、

3、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后生效。两份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作(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人工费和辅材费)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4金额大写:

1.5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备注:工程施工中若遇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均按实结算。

1.6 甲方负责物管的装修抵押金。

1.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遇装修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其它方式: 。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5

物业管理项目:

电话:

委托人(业主):

栋 层 号:

电话:

受委托人/公司:

电话:

为加强庄园装修管理,保证装修质量及居民的居住安全和正常生活,特制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如下:

管理公司:

一、负责庄园楼内的装修管理。

二、保证装修期间正常水电供应。

三、协助业主定期对室内装修进行质量、安全的检查。

四、合理收费,严禁向施工队吃、拿、卡、要、乱罚款。

五、投诉电话:装修负责人/装饰公司:

一、 开工之日起,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自备灭火器,确保户内的安全,并接受管理分公司检查和指导

二、 破坏建筑结构,不擅自拆改水、电、暖气、电信等各种住宅配套设施。

三、 厨房、厕所等部位需要改造时,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避免造成漏水、渗水等质量问题。

四、 装修、装饰住宅时,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及周边环境,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装修、装饰住宅时,所产生的废料、杂物渣土等垃圾应自行及时清运,不得倒入垃圾桶,不得堵塞排水道。

五、 对其他业主和公共设施设备(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空调、消防、电梯、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造成损坏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额度按受损失的设施或零部件的市场价及安装价格的和来考虑),设施恢复期限及赔偿期限从事发之日起计三日内结束,事故第一责任人为装修负责人,如业主和装修负责人有约定的,按约定的责任人执行。因设施设备被损坏而且影响其它业主的正常生活及给物业管理造成的不良影响而带来损失的赔偿问题由物业公司、业主、装修负责人三方来协商解决。

六、 室内空调机和安装要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需要重新打洞的,请先到管理公司部协商,并由管理公司确定位置,空调支架必须采用不锈钢或喷塑支架,

受委托人/公司(签章) 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6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装修工程地点: 大同水泉弯龙园1栋2单元2102室。

2、装修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

装修工程内容:

一、基础工程:

1. 敲墙(卧室门、卫生间门、厨房门、地脚线)

2. 上料、清理垃圾

二、水电改造

1.卫生间改水、厨房改水、库房改水

2.卫生间改电、厨房改电、卧室改电、客厅改电、闭路线网线空调线整改

三、泥工部分

1.材料(水洗沙、水泥)

2.主材料(800mmx800mm抛光砖、300mmx450mm水晶砖、10mmx800mm玻璃地脚 线、300mmx300mm卫生间地砖、厨卫图片、地漏、添缝剂、水不漏、不锈钢条)

3.以上瓷砖铺贴工费

四、木工部分

1.厨卫PVC吊顶、厨卫包墙、包下水管、包梁、堵门

2.连体鞋柜

3.卧室客厅走边

4.卧室烤漆套装门、厨卫钛镁合金门

5.烤漆入户套、窗套、卫生间门套、厨房门套

6.窗台厨房大理石

7.厨房地柜、UV柜门

8.五金拉手、钢钉、气钉、排钉、合页

9.乳胶、万能胶、4115建筑胶

10.木工安装费

五、油工部分

1.立邦专用腻子粉(刮两便)

2.立邦120乳胶漆

3.辅料

4.工费

六、厨卫设施电器部分

1.普通照明灯

2.浴霸

3.水龙头、镜子、混合器、不锈钢双菜池

4.插座开关

5.安装费

、装修工程所使用装修材料均由乙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甲方提供。

八、双方商定,本装修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伍万八千元 (其中基础费 4500元 、泥工工料费 19520 元 、木工工料费 21580 元、油工工料费 4600元、厨卫设施电器工料费 3000 元、水电改造工料费4800元)。

九、在装修工程竣工后,乙方会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

十、装修工程款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 30% 。

(2)乙方在水电改造完成后,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30% 。

(3)乙方瓷砖铺贴完成后,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 20% 。

(4)乙方在木工完成后,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 10% 。

(5)乙方在油工完成后,甲方应在两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 5% 。

(6)乙方所承包的装修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五天内支付乙方所承包装修工程总价的剩余 5% 。

十一、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会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二、甲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三、乙方装修期间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四、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提出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取得联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达成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十五、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相关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六、甲、乙双方直接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7

选择信誉好的装修公司,不要随便请装修“游击队”

在装修行业中,很多游击队都是挂靠大装修公司,或者存在装修公司把一些工程进行转包的现象。所以,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可要求公司出示其全套工商注册资料,以及一些相关资质证书,并且核对公司用的企业名称及盖的公章是否是同样的名称。

与装修公司洽谈,业主一定要有备而来,一则可以节省时间,二则不至于一问三不知。这些准备工作包括:明确装修要求;到材料市场去走走,了解材料的大致价格;确定装修价位,最好留有余地,比如确定一个最低价位和最高价位。

报价单不仅要看价格,还要看材料说明和施工工艺

业主在拿到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单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很多业主拿到报价单后看的仅是价格一栏,报价低了就认为可以,报价高了就一个劲砍价。其实,这样做是错误的。如果价格没有与材料、制造或安装工艺技术标准结合在一起,该报价就只是一个虚数。所以,报价单中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价格,材料说明及制造安装工艺技术标准也非常重要。并且业主要提防装修公司的单价陷阱,装修不比买别的东西,其价格非常不透明。所以,一定要擦亮眼睛,而且业主一定要和装修公司一起到现场测量并且计算实际的数据,看清楚所有报价再给钱。

砍价时要把握好度,争取付款方式3:3:3:1比例

业主在和装修公司谈判的时候,不要进行过分的砍价。砍价前应该对每个项目,合格工程的最低价格有大概了解,砍价也不宜砍得太低,适中就可以。装修是先定价格再施工,如果砍价太低,装修公司又舍不得丢了这个单,很可能忍痛接了活儿但在装修过程中再想尽办法找回来。所以,和装修公司砍价一定要适可而止,而且,砍价前一定要约定好所有工序的工艺和用料,砍价后也要确认工艺和用料标准没有降低。在一般的装修合同中,装修付款方式通常是分三次付清。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约定把付款时间按照工程进度3:3:3:1的进行支付。 小心合同中出现的“按实际发生计算”的字眼,注意约定装修辅料用料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前,应该要求装修公司尽量详细地在报价单中标明每个项目的具体工程量,特别是在水电路改造这样的项目中,特别要避免装修公司使用“按实际发生算”这样模糊的描述。

一般业主不会忘记在附件中约定一些材料的'品牌和品质等级型号等内容,但注意的都是水泥、乳胶漆、大芯板等主材,而常疏忽辅料比如白乳胶、烯料、勾缝剂之类的建材。其实,辅料这些东西严重影响装修工程的环保性,无论用了多好的大芯板,如果所用的白乳胶是不环保的,那么完工后的家具一定是不环保的,其污染性是超乎想象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工地所用的这些辅料的品牌及型号加以限定。

明确合同中对工期、保修等的约定,附有详细的设计图 装修合同中必须严格约定工期,而且应该明确约定如果施工方延误工期,应该对业主的赔偿责任,最好是每延误一日,按照总工程款的某个比例赔付给业主。切记在合同中只约定了工期却没有注明违约责任的工期约定等于一条空文。而且,业主一定要与装修公司约定项目保修,包括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权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有其它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业主还需注意,装修合同中必须附上详细的设计图,签订合同时要留意设计图是否标注了比例及详细的尺寸说明,不明白的就要问,不合适的就让设计师改,这个时候一定不要嫌麻烦。

细节问题马虎不得,凡事多留几个心眼

为了防止因一些细节问题,业主和装修公司产生纠纷,业主们最好就这些细节问题和装修公司进行约定。如水电费用问题,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又如增减项目问题,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在装修中挺常见,但需在增减项目施工前,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级价格并经业主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七大类“霸王条款”为:

一、免除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条款内容】在装修过程中,装修企业往往会在已经印制好的装修合同中载明:“装修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还有的装修公司规定,凡不是本公司采购的材料,不负责保修与环保质量保证。

点评】据介绍,济南市住建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和《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住宅室内装修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五年。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选择装饰材料的权利,装修企业无权排除消费者的此项权利。装修企业的这种强制搭售行为违反该法规定。因此无论消费者从何处购买的装饰材料,装修企业都应当承担保修责任。

二、设定消费者应当承担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条款内容】装修企业在装修合同中规定,签单后如因甲方(消费者)原因发生退单,公司收取其工程款的20%作为违约金。

点评】工商部门介绍,从目前装饰行业的利润状况看,20%的违约金有可能超过了装修企业的合同利润。这一条款对消费者不公平。

修改建议】工商部门建议,合同签订后,除具备双方约定解除合同条件外,因甲方(消费者)原因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装修企业)支付造成损失或可能预见造成损失的X%的违约金(不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

三、设定消费者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条款内容】一些装修企业在装修合同中规定,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消费者自负,给装修企业造成损失的,消费者还应予以赔偿;非因装修企业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造成的误工、损失费用的由消费者承担。

点评】工商部门认为,施工方人员答应,也就代表施工方同意了变更方案,由此引起的后果应由施工方负责。由于意外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根据《合同法》规定,消费者不应或不完全应消费者承担误工、损失费用。

修改建议】工商部门建议,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消费者)如需更改施工内容,须与乙方(施工企业)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和工程项目变更表,但不应造成乙方不合理的费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如因消费者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造成损失的由消费者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成的停水、停电、停气8小时以上,工期相就顺延,应视情况由装修企业全部或部分承担责任。

四、设定消费者承担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条款内容】有的装修企业在装修合同中规定,防水工程保修期内施工方只负责维修,不负责赔偿因漏水、渗水造成的损失。

点评】据介绍,《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修改建议】保修期内施工方负责维修,对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漏水、渗水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条款内容】一些装修企业在装修合同中规定,甲方(消费者)在项目施工前可以删减项目,但不得超过20%,项目开工后不得删减;工程减项不能超过合同总造价的30%,超过部分装饰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减项金额的10%作为损失调整费。

点评】据介绍,《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济南市住建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也规定,住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合同变更的条件。

装饰公司以格式合同的形式,使用固定文字不给消费者商量的机会,限制和排除消费者了变更合同的权利,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条款内容】装修公司在格式合同中往往规定,装修企业拥有最终解释权。

点评】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元宝: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修改建议】删除该条款。

七、排除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条款内容】甲方(消费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工程验收或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三日内结清余款,如消费者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未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保修权利;甲方(消费者)如不按时或无正当理由参加验收,装修企业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认可验收合格。

装修合同 篇8

【案情介绍】

孙xx与白xx达成口头协议,由白xx负责装修孙xx的二居室商品房,工程款共计3万元,工期1个月。孙xx付款后,白xx组织人员进驻场地开始施工。由于施工中白xx不负责任,到处接活,人手常常不够,于是白xx招募一些临时人员帮忙,这些人员往往素质不高,或者没有装修经验。并且由于白xx拖欠工人工资,故工人消极怠工,以至工程施工后3个月尚未完工,导致孙xx无法入住,不得不在外租房居住;同时由于施工人员不慎,造成孙xx楼下房屋漏水,造成楼下住户支付修复费5000元。随后孙xx发现,装修工程已完工部分质量严重不合格,存在卫生间门歪曲,木线有缝隙,玻璃松动,整体墙面光洁度不够、不均匀,门套歪曲不在一个平面,背面不对称等问题。孙xx与白xx数次交涉,但是白xx不是对孙xx避而不见,就是推托责任,说装修的问题应找木工赵**和水泥工王**而不应由其负主要责任,还数次说忙完手头工程就帮孙xx解决装修问题。但要追回一定的施工费。孙xx和白xx协商不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白xx退还全部工程款,并赔偿其在外租房的费用及向楼下居住户支付的修复费用。

【审理结果】

人民法院接受此案后,委托建设监理公司对孙xx装修工程进行鉴定,认定孙xx房屋已做装修工程价值11600元,该工程不合格部分修复费用15750元。同时,调查查明白xx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不具备经营资格。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孙xx与白xx 所达成的装修工程口头协议无效,并判决如下:

1.判决白xx退还孙xx装修工程款20400元;

2.判决白xx支付孙xx修复费15700元;

3.判决白xx支付孙xx在外租房的费用及向楼下居住户支付的修复费用共计6360元。

【精典评析】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合同有效性的认定和的责任问题;二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1.合同有效性的认定及无效合同的责任划分。

孙xx与白xx所达成的是一个口头合同。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11条规定,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也规定,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可见,本案中白xx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而擅自承担家庭装饰工程,其与孙xx所达成的合同因白xx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而擅自承揽家庭装饰工程,其与孙xx所达成的合同因白xx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成为无效合同,根据上述法规定,该合同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

(1)返还财产: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应将财产关系回复到前的状态,已从对方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将其所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现孙xx已将工程款支付给白xx,白xx本应全部予以返还,但白xx已做装修工程部分已与孙xx有房屋相结合,成为孙xx房屋的添附价值,故此部分工程款无需返还,白xx应返还余下的工程款20400元。

(2)赔偿损失:凡无效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使当事人蒙受财产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因白xx施工质量不合格而导致孙xx所需付出的修复费用,和因白xx施工导致孙xx无法在家中居住而付出的租房费用,均属“因无效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使孙xx蒙受的财产损失,白xx作为此无效合同中有过错的一方,依法应予赔偿。

2.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

由于施工操作的不慎,造成楼下房屋漏水,构成了对楼下居住户的侵权,施工人员应承担侵权责任,对楼下居住户予以赔偿。孙xx与白xx签订了装修合同,白xx及施工人员即为孙xx的雇佣人员,则白xx为施工人,应承担此侵权责任,所以本案中要修复费用,理应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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